国资委关于开展委管协会品牌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有关协会:
为贯彻落实2011年1月25日直管协会负责人会议提出的关于开展委管协会品牌建设工作的要求,协会办会同有关厅局对32家委管协会进行了调研,在此基础上,起草了《国资委关于开展委管协会品牌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1年4月10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反馈我办。
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国资委关于开展委管协会品牌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各委管协会:
品牌是行业协会自身形象、地位、作用和能力的综合体现。委管协会是全国行业协会中的“国家队”,地位和使命特殊,职责和作用重要,在联系政府、引导行业和服务企业等各方面都发挥着表率作用。经过多年的发展,委管协会已经走过了初创期,步入了成长期,已经到了树立和打造自身品牌的阶段。抓好委管协会的品牌建设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委管协会的能力水平,发挥委管协会的职能作用,维护委管协会的良好形象,促进委管协会的全面发展。为更好地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趋势和要求,进一步促进委管协会加快发展,更好地发挥委管协会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国资委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开展委管协会品牌建设工作,并将2011年定为“委管协会品牌建设年”。为使这项工作全面、扎实和有效开展,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委管协会品牌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以服务国家经济发展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为己任,充分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以服务企业和行业发展为宗旨,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紧密结合自身和行业实际,突出重点,发挥优势,积极创建和打造核心业务,建立和完善常态化服务机制和服务平台,形成独具特色且可持续发展的品牌业务;学习借鉴国际知名同行的做法和经验,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树立和扩大在国际同行中的应有地位和影响力;切实加强和完善自身建设,严格做到程序规范、行为规范和运作规范,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委管协会品牌建设工作要紧密结合协会自身和行业实际,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加强自身建设为基础,以打造核心业务为重点,以提升服务能力为根本,以更好发挥作用和实现科学发展为目的,做优做强能够树立协会地位、发挥协会作用、体现协会水平、代表协会良好形象的业务活动,带动协会各项工作全面、扎实和有效开展。主要目标是:从2011年开始,力争用五年时间,使委管协会在民政部开展的年度检查中全部达到合格,在民政部开展的社会组织评估中全部达到3A以上,成为名副其实的行业协会“国家队”;各直管协会和部分代管协会努力达到服务质量一流、能力水平一流、发挥作用一流、规范运作一流和诚实守信一流,争取成为政府靠得住、企业信得过、行业有威信、国际有地位的行业协会。通过开展品牌建设工作,使委管协会真正成为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成为行业服务和行业管理的重要支撑,成为沟通政府和企业的重要桥梁纽带,成为行业对外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
三、重点内容
(一)充分发挥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的作用。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出台前的调查研究,及时反映行业诉求,并做好政策出台后贯彻实施的组织推动工作;努力做好政府部门委托的相关政策研究、课题研究以及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订和修订等,促进国家经济和行业经济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发挥委管协会作为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力量的作用。
(二)不断提升引领行业和企业科学发展的能力。充分发挥委管协会熟悉政府方针政策、了解行业发展动态、掌握行业信息数据,汇集行业专家人才等优势,加强行业运行态势研究,准确判断形势发展趋势,及时提出预见性和预警性意见建议;积极组织或参与行业发展规划和科技创新规划等的制订和修订,并大力推动其贯彻实施,不断促进行业和企业的结构调整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引导行业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投入力度,加快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步伐,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积极推动行业企业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发展道路,不断提升引领行业和企业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切实加强维护行业产业安全和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工作。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利益代表的作用,借鉴国外先进做法,积极组织国内企业联合行动,开拓国际市场,指导、规范和监督会员企业的对外交往活动,充分发挥在维护国内产业利益和支持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工作机制,积极配合政府、组织企业开展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工作,维护我国国家和行业企业利益;积极借鉴国际惯例和经验,切实加强外国涉华贸易的投资情况的监测预警,建立国内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及时组织或代表行业企业提起贸易救济政策建议和产业损害诉讼申请,有效维护国内产业安全。
(四)更好履行服务行业企业的宗旨。及时反映行业企业诉求,积极协调解决行业和企业发展中的综合性和重点难点问题,真正发挥好沟通政府和企业的重要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做好行业法律、政策、人才、技术、管理和市场等咨询服务和培训工作;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好交易会、展览会等,为行业企业开拓市场提供服务和创造条件;确立国际化发展理念和战略,密切与相关国际组织的联系,拓展参与国际对话与磋商渠道,加强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争取我国行业企业在国际贸易和国际分工中的话语权,大力提升自身和行业企业的国际地位。
(五)真正担负实施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的职责。认真履行实施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的重要职责,围绕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制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大力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规范会员行为,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积极推动行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实现互利共盈和和谐发展。
(六)全面推进规范治理上台阶。健全和完善内部制度建设,落实自律和民主管理措施;针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入进行自查,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落实整改措施,务求取得实效;健全内部治理机构、完善内部治理机制,规范自身运作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和活动;建立健全财务资产管理和核算制度,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积极探索党组织作用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在实践中不断提升党组织工作的本领和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制定协会发展规划和品牌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各委管协会要根据2011年直管协会负责人会议要求和本指导意见,紧密结合自身和行业实际,制定本协会五年发展规划和开展品牌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确定目标,落实措施,推动品牌建设工作的全面、扎实和有效开展。
(二)打造独具特色的核心业务。各委管协会要紧密结合自身和行业实际,突出重点,发挥优势,积极打造核心业务,形成独具特色且可持续发展的品牌业务,使其成为自身形象、地位、作用和能力的综合体现。要结合形势发展变化要求,勇于创新,拓展新业务,形成新品牌,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建立常态化服务平台和服务机制。各委管协会要进一步加强行业发展调查研究,定期提出有数据、有分析、有论据、有结论的调研报告;要加强行业信息统计,定期发布行业发展动态和趋势的分析报告,引领行业发展的方向;要围绕核心业务,积极搭建常态化服务平台,建立常态化服务机制,发挥常态化服务作用。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各委管协会要认真落实劳动合同制度,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吸引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的年龄和知识结构;加强培训工作,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和能力;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专业化、职业化的专职工作人员队伍。
(五)落实年检合格和评估3A目标。凡是民政部年度检查没有达到合格水平的委管协会,要制定整改和完善措施,在2015年年度检查之前达到合格水平;凡没有参加民政部评估或已参加评估但没有达到3A以上的委管协会,要抓紧做好和完善相关工作,在2015年之底前参加评估,并达到3A以上水平。2015年底之前年度检查仍未达到合格、评估仍未达到3A以上水平的委管协会,国资委将会商民政部,采取必要的调整重组措施。
(六)加强指导和服务。国资委联系委管协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厅局要组成指导和服务工作组,加强对委管协会开展品牌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加强委管协会经验总结,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展委管协会间的学习交流。各直管协会要在做好自身品牌建设工作的同时,认真履行委托代管职责,切实加强对代管协会开展品牌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服务,认真组织、指导和帮助代管协会制定发展规划和品牌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相关措施;要根据代管协会的基础条件、综合素质、服务水平等,分期分批组织和指导代管协会进行整改和参加评估,保证到2015年全部达到年度检查合格和评估3A以上;每年重点培育1-2家代管协会,使其成为品牌协会,提升其服务能力和水平。(来源:国务院国资委协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