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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10条新政扶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

安徽10条新政扶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
 
日期:2015年07月02日      安徽省科技厅

 

 

 

    为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社会创新活力和创业激情,安徽省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扶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推出10条新政,重点从财税金融、科研资助、保障服务、政策激励等方面对高层次人才在皖创新创业加以扶持。
此次出台的举措注重引入风投、信贷、保险、担保等金融扶持,给予适度的财税减免政策,帮助科技创新型企业度过创业风险期。首次提出设立省级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对符合条件的经营团队和领军人才给予股权和分红权激励。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取得股权奖励收入时,可原则上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奖励,依法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
《意见》首次提出在全省推行高层次人才医疗绿色通道服务,各地卫生医疗单位为企业高层次人才建立健康服务档案,指定当地三级以上医院为其提供便捷医疗通道。同时,在住房、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方面也予以政策保障,解决高层次人才的 “后顾之忧”。建立专项联系服务制度,经认定的企业高层次人才,可凭《服务联系卡》享受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创业、工作、生活等“一站式”专门服务。
    在全省主导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创新创业并发挥领军作用的高层次人才,纳入省“特支计划”遴选范围,给予每人50万元经费支持,专项用于自主选题研究、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 “985”高校、省属重点院校、科研院所优秀毕业生和海外留学人员来皖领办、创办企业,属安徽省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或具有创新商业模式的高端现代服务业的,择优给予10万至50万元创业培育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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