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千帆计划”再出三实施细则
日期:2015年07月02日 青岛市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青岛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加快打造创新之城、创业之都、创客之岛,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前期已出台四个细则的基础上,青岛市科技局再次发力,联合市财政局正式发布《青岛市科学技术局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风险补偿补贴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科技金融补贴细则”)和《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补助资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国际合作实施细则”)两个细则,以及《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科技保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科技保险管理办法”)。
《科技金融补贴细则》旨在通过设立普惠性的风险补偿补助资金,对金融机构融资风险给以一定程度的补偿补贴,吸引众多社会金融资本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金投放,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市场化融资失灵的问题。主要内容包括适应范围和对象、部门责任、申请风险补偿补贴条件、各类风险补偿补贴数额和对科技金融服务机构进行后补助五个方面。
《国际合作实施细则》改变了以往以科技计划立项为主的支持方式,以后补助的支持方式,明确了补助对象和类型、补助标准和额度以及各部门责任,扩大了受众面。
《科技保险管理办法》重点从科技保险定位、支持范围、职责分工、支持范围和方式、风险控制与补偿、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相关规定,是青岛市自2011年入选国家科技金融试点城市后在,在科技保险业务出台的首个政策措施。
本次发布的三个实施细则是对“千帆计划”的有力拓展和充实,旨在综合运用普惠制、科技金融等方式,扩大受众面,撬动社会资本共同投入科技创新,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文件正文即将对外公布,还将在近期组织宣讲辅导,并及时发布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