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新区出台新政力推众创空间加快发展
日期:2015年07月03日 宁波市科技局
为深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部署和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形成政府扶持、市场主导有机结合的工作推进机制,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6月初,宁波高新区管委会(新材料科技城)出台《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若干意见》,提出打造“一核两极多点”的众创空间发展布局,以“宁波众创空间”为核心,以“新材料众创空间、互联网+众创空间等专业园”为重点,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多点发力,构建一批行业细分领域特色鲜明的众创空间。
意见指出,要着力构建市场主导、政府支持的创业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推动该区创业服务新业态快速发展,形成要素集聚化、服务专业化、运营市场化和资源开放化的大众创新创业新格局。力争到2017年,在辖区内形成一批国内知名、特色鲜明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孵化平台,新增建设众创空间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新集聚大学生、海外人员、科技人员等有梦想的创业者超过1500名,新增孵化新兴产业领域高质量创业企业数超过200家,新集聚创业路演、金融服务、培训辅导、技术转移等创业服务机构100家。
为深化意见落实,该区每年安排5200万元运营经费,用于房租补贴和创客扶持、创客组织和创客联盟运营、公共服务设备购置、创客活动等经费补助。对经认定的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器给予租金补助;为在高新区创新创业的有梦想的创业者、科技人员、大学生等提供免费的工位及网络服务,再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创新券,用于从原型样品机到小批量试制过程中购买各类科技服务;对引进组建的创客组织和创客联盟给予运营经费支持;对新购置的公共服务设备,经核定后按其实际购置额的15%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开展的各类创客峰会、论坛、大赛、嘉年华等大型活动,经同意后按照实际经费使用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经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