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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试点工作启动会在京召开

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试点工作启动会在京召开

日期:2015年07月27日 来源:科技部

 

2015年7月20日,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试点工作启动会在北京召开。科技部党组成员、副部长侯建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科技部、财政部、发改委、教育部、农业部、中科院等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领导,来自北京、上海、湖北、浙江、黑龙江、广东、山东、中关村和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北京通州农业科技园区等科技主管部门的领导,清华大学、中国农科院、中科院上海生科院、中国医学科学院等等试点单位的领导和代表参加了试点工作启动会。

科技部党组成员、副部长侯建国在讲话中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研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依照规定应该开放的一律对社会开放的改革任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2013年以来,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组织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改革意见。2014年12月31日,《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由国务院正式印发。《意见》出台之后,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积极推动《意见》落实。最近,科技部会同国务院22个部门共同印发了“落实《意见》实施推进方案”,明确各部门、各地方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发改委、教育部、农业部和中科院等相关部门,从基础设施和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的“供”、“需”双方遴选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区域和单位进行先行先试。

侯建国副部长指出,开展试点工作的目标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探索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供”、“需”双方的对接方式、服务模式和服务内容。二是总结有利于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运行评价机制和奖惩办法。三是以简政放权为导向,探索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的新模式,逐步建立用户引导机制。

为推进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侯建国副部长强调,一要逐步深化。充分利用现有工作基础,以各级各类科研设施与仪器平台为纽带,统筹部署试点工作,探索新机制和新模式。深入研究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归属权和使用权、开放共享的互惠机制和实验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等问题。二要狠抓落实。要提高责任意识,加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试点方案并积极组织开展试点工作。三要善于总结。不断总结好经验和好做法,为全面落实国务院70号文做好机制体制的保障。

 

试点工作启动会是落实国务院70号文的一个新起点,科技部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快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实现资源共享,充分释放服务潜能,为科技创新服务、为社会服务,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效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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