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企从事军品科研生产可享受税费优惠
日期:2015年09月06日 来源:湖北省科技厅
8月26日,湖北省光电子信息领域军民融合发展推进会召开,湖北民营企业从事军品科研生产,可享受税费优惠、资金支持等五大利好。
民企“参军”,简称“民参军”,是指民营企业参与军品科研生产。在税费优惠方面,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销售军品,可享受增值税优惠;企业投建军民结合产业化项目,可免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易地绿化补偿费等,其他收费项目减半征收。
资金支持包括专项政策资金,省政府每年安排1000万元军民结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军转民、民参军产业化项目建设;民企参与军品科研生产,可申报军工投资项目,争取国家支持;“参军”民企申报国防技术基础科研项目或军品配套科研项目,可获国家财政支持。
目前,湖北有120余家单位取得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其中民口单位占一半以上;有150余家单位通过了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其中民口单位100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