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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指南引导深化改革

广西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指南引导深化改革
 
日期:2014年09月09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

 

    2015年度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课题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8月22日发布,标志着2015年度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课题申报正式启动。《指南》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从围绕产业链打造创新链出发,突出支持重点产业科技创新、民生领域科技创新和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应用,是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及科技部和自治区科技管理改革要求的一次重要实践。
    《指南》借鉴了江苏、上海、四川等省的经验,分10个板块布局科技计划项目和课题,项目总数47个。其中主板块3个,包括重点产业科技创新、民生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板块5个,包括科技合作、科技创新平台(基地)与服务能力建设、企业创新能力培养与提升、区域科技创新与基层能力建设、科技创新人才与团队培养;相关板块2个,包括基础研究、创新计划和软科学研究。《指南》体现了四大特点:
    一、加大了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力度
    一是突出需求导向,突破了原有科技计划体系框架。从往年按计划类别布局项目和课题,改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创新需求、以及科技创新活动对创新资源的需求,统筹科技厅管理的各类计划和专项资源,对项目和课题的布局作出总体安排。
    二是扩大项目指南编制工作的参与范围。开展了创新需求和项目建议征集、专家咨询等工作,邀请了各市和有关部门共同研讨修改。
    三是加大探索经费后补助管理改革的力度。选择6个项目(课题方向)试行奖励性后补助方式,比上年增加4个项目。
    四是聚焦研发方向,精简申报限制条件,强化申报质量导向。着力凝练了研发内容及相关要求,指南文本篇幅较历年减少约50%;显著提高重点产业科技创新相关课题发明专利产出指标(重大专项的课题申请发明专利3件以上、其他课题申请发明专利2件以上),倒逼申报单位提高课题设计质量;将较宽泛的实施年限改为更具体明确的完成时限。
    五是取消指南中对申请资助经费额度的限制。将历年规定的申请科技经费限额,改为由申报单位自行提出科学合理的资助经费额。申请的科技经费额度及开支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将影响课题立项评估结论。
    六是改进申报组织工作,加强和完善科研信用管理。优化申报课题的审核推荐流程,不需要市县配套财政经费的课题,由市科技局直接推荐,不要求与财政局联合推荐;将教育厅对高校申报项目(课题)的审核推荐职责,交由各高校(科研处)承担。限制历年承担项目(课题)信用不良的单位和个人申报课题,禁止重复申报科技厅管理的各类计划(专项)课题。
    二、突出了对自治区重点投资领域的科技支撑
    突出安排了与自治区近期明确的高速公路等九大重点投资领域的科技支撑相关选题,为加大后续支持力度打好基础。例如:棚户区改造领域的绿色建材产品与绿色建筑技术开发及应用示范;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城乡污水、垃圾处理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现代大型建筑及交通工程设计与施工、城市基础设施预防性养护等技术研究与应用;工业领域的有色金属、铝、汽车、机械、制糖等产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研发及产业化示范;高速公路、高铁、港口建设、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也都作了相应布局。
    三、加强了针对产业链的创新资源集成
    通过统筹科技厅管理的各类计划和专项,针对产业链组织新产品研发、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与应用,将项目与过去或将要在其他层面上支持扶持的对象(研发平台、科技服务平台、科技示范基地、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等)结合起来,打造创新链。
    四、加强了计划项目的衔接
    注重了各年度之间项目的衔接,注重了计划与规划的衔接,注重了工作的衔接和延续,力求为“十二五”规划收好尾、为“十三五”规划开局打好基础。例如,对“十二”规划的11个重大专项根据原定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其中6个重大专项新布局课题方向,其他5个重大专项不再安排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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