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年07月16日 16:02 来源:海南省科技厅
为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科技项目生成方式,构建对优秀人才的长周期稳定支持机制,近日,海南省科技厅印发《海南省科技专项“滚动支持”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对科研攻关任务完成较好、持续产出高质量成果、对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带动作用的优秀科研人员、高水平研究团队和重大科创平台等给予长周期稳定支持,全面推进海南科技高质量发展。
《办法》指出,2021年1月1日后,每主持完成1项国拨经费到账200万元(含)以上的国家科研项目(不含课题),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卓越工程师人才称号的科教类优秀人才,申报年度未获得非竞争性省财政科技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在海南省设立的有效期内纳入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序列的重大科创平台等,均可根据申报通知或指南申请“滚动支持”科研项目。
对资助期满的“滚动支持”科研项目,海南省科技厅开展分级评价,确定“优秀”“良好”“一般”的评价等级,经综合评价遴选不超过20%的优秀项目给予第二个周期滚动支持,资助期满后再综合评价遴选不超过50%的优秀项目给予第三个周期的资助。同时,加大对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优秀项目的支持力度。通过长周期高强度支持,集中优势资源培养,造就高水平领军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