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启动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政策全面培训工作
日期:2014年09月18日 湖南省科技厅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加强对《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深入宣传和贯彻落实,2014年9月10日,湖南省科技厅、财政厅在株洲市正式启动了培训宣讲工作。全省计划在9月份分五个片区对全省14个市州及所辖县市区的科技、财政部门有关负责人,科技园区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者,承担国家、省级重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开展大规模巡回培训。
巡回培训内容按照国家科技部、财政部的统一要求,紧密结合本省实际,主要涵盖四个方面。一是《意见》的主要精神、内容、重点。包括当前科技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要求和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的背景;坚持统筹协调、激励导向、问题导向、监管与服务并重、简政放权的改革思路及主要内容;专项经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积极推进《意见》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等。二是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管理。包括预算编制和评估评审、预算执行管理、监督检查、绩效评价,项目预算编报中的常见问题和经费支出注意事项等。三是专项经费会计核算。包括专项经费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要求、会计处理方法等。四是高新技术企业财税政策及操作实务。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财务构架与会计核算科目设计、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等。
本次在株洲市举办的首场培训共有长沙、株洲、娄底三市相关单位240余人参加,其中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140余人,占总人数60%以上。通过培训,与会代表进一步加深了对《意见》精神的理解,提高了对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的认识。对于推动改革政策落实,提高全省科研经费预算管理水平,促使高新技术企业准确把握和充分享受相关财税优惠政策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随后,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还将分别在湘潭、益阳、怀化、郴州市分片区召开四次培训会议,预计培训人员将达13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