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助推科技人员农村创业服务
日期:2014年10月23日 山东省科技厅
近年来,山东省科技厅通过强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建设,调动和引导科技人员深入农村创业服务,促进了山东省新型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全省选派科技特派员14027名,法人科技特派员1476个,已建成3个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建成5个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26个省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
一是完善多部门联合推动机制。山东省科技厅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林业厅、共青团山东省委、省银监局、省供销社等九个部门成立了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协调指导小组,并充分发挥省科技特派员农村创业行动协调指导小组作用,建立完善多部门联合推进机制,为科技特派员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二是完善科技特派员选派政策。起草完成了《山东省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规范科技特派员认定和选派,拓宽选派渠道和范围,坚持“以人为本、双向选择”原则,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农林科技人员深入农村开展创业服务,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大学生村官、离退休人员及企业人员,参与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
三是建立健全科技特派员创业保障机制。落实国家《关于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的意见》精神,科技特派员在派出期间,其原职级、工资福利和岗位保留不变,工资、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变动与派出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对待,并把科技特派员的工作业绩,作为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重要依据。对于作出突出贡献的,优先晋升职务、职称。
四是强化绩效考核制度。坚持导向性与实用性相结合、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目标责任与评估监督相结合,研究制定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把科技特派员工作纳入到市科技工作的考核范围。
五是健全激励机制。适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员团队以及科技特派员工作组织管理机构等予以表彰奖励,调动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的积极性,激发创新创业精神。积极支持和倡导社会各界参与科技特派员工作,探索社会力量设奖,对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中的优秀科技特派员予以奖励。
六是建立舆论宣传机制。将科技特派员工作纳入宣传部等部门开展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中,通过举办讲座、组织巡讲团、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开展典型事迹新闻专访、开辟专刊专栏等多种方式,宣传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的典型经验、典型事迹和奉献精神,营造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