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审议通过《沈阳市机器人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日期:2014年10月27日 辽宁省科技厅
日前,沈阳市审议通过了《沈阳市机器人产业发展实施方案》,这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和省市领导关于“把沈阳建设成为中国机器人研发制造的基地和中心”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一是以机器人产业创新联盟为载体,加强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等单位的协同创新能力,共同搭建高端平台,提前布局并大力发展特种机器人和服务机器人。二是积极支持沈阳新松公司成为机器人行业世界级领军企业,全力支持其扩产扩能。三是重点推进核心技术攻关、产业化能力建设、应用示范工程、平台建设、招商并购等五大类共41个项目的建设。加快推进新松智慧产业园和国家级机器人检测中心建设。四是加快产品示范性应用,强化市场培育。五是强化企业和技术引进,完善产业链条。
围绕推进《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沈阳市专门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机器人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计划设立机器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组建产业发展创投基金,加大政策支持,保障产业发展资金、基金、用地指标、人才等要素供给,确保《实施方案》各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