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科技人员到云南省贫困地区创新创业,加快云南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以下简称“三区”)本土科技人才和农村科技创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三区”科技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科技人员在支持“三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央组织部等10部门《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组发﹝2011﹞23号)和科技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农〔2014〕105号)要求,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云南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参与服务“三区”工作,相关人员经过选拔上报科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