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发布《济南市科技计划执行情况年度报告(2014)》
日期:2015年01月27日 济南市科技局
近日,《济南市科技计划执行情况年度报告(2014)》正式发布。
《济南市科技计划执行情况年度报告(2014)》主要内容包括《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济南市重大创新成果、2012年济南市科技计划执行概况、济南市自主创新产业化重大专项、济南市企业自主创新计划(包含自主创新计划重点项目)、济南市科技成果转化计划、济南市国际合作计划等六部分。范围涵盖了2012年度立项,应于2014年度完成的市级科技计划主要内容,包括企业自主创新计划、自主创新产业化重大专项、成果转化计划和国际合作计划等应于2014年完成的项目执行情况。
科技报告是描述科研活动的过程、进展和结果,并按照规定格式编写的科技文献,包括科研活动的过程管理报告和描述科研细节的专题研究报告。2012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统一的科技报告制度。2012、2013年科技部党组1号文件相继对科技报告工作进行部署,明确把推进科技报告制度体系建设作为当前科技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2013年开始,科技部率先在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专项)中开展科技报告试点工作,并编写印发了《国家科技计划年度报告(2013、2014)》。2014年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全面启动科技报告制度工作。
2014年初,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国科发计〔2013〕613号),在各县(市)区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济南市正式启动科技报告制度工作。
科技报告工作是济南市在全省率先开展的有益探索和尝试。将对进一步创新、加强计划管理,提高计划实施绩效,促进全市科技资源的有效积累、交流和共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建立统一的科技资源数据库产生重要影响。它的建立将有利于下一步与国家、省科技报告工作的衔接,降低各级各类科技计划之间的协调衔接难度和科技项目的重复率,有利于提高科技资源的利用,有利于社会公众更全面和直观地了解科技进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