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共授奖235项成果(其中,自然科学奖20项、技术发明奖20项、科技进步奖195项),3位科技专家(授予王军成研究员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授予成昌根等2名外籍专家山东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奖励数量比2013年减少了211项,压缩了47.3%。奖励授奖项目质量较2013年进一步提升,呈现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是原始创新成果显著增加。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中具有发明专利的占85.8%,比2013年提高了30.5个百分点。平均每个奖项有4.5个发明专利,比2013年增加了2.7个。重点鼓励高水平科学发现和原创性发明成果的奖励导向得到了充分体现。
二是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获奖比列较高。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中,农业、海洋渔业、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技术与新医药、装备制造、新能源等领域94项,占43.7%,比2013年提高了6.1个百分点。科技创新对结构调整的作用明显增强。
三是民生和节能减排领域项目取得可喜成果。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中,涉及食品安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公共安全、环境保护、资源高效利用等民生项目108项,占50.23%。在26项一等奖项目中,节能减排领域项目5项,接近总数的1/5。科技为生态建设与发展、提高百姓健康水平与生活质量等服务民生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企业逐步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在127项技术开发类项目中,企业牵头完成的74项,占58.3%;企业参与完成的28项,占22.1%;企业参与总数达205家,平均每个奖项约有1.6家企业参与。在政府科技政策引导下,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逐步确立。
五是产学研协同创新取得新进展,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获奖项目中,由两家及两家以上单位协同完成的项目占58.7%。一批通过协作创新,在关键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际竞争力的成果获得奖励,促进了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六是中青年科技人才成为科技创新的中坚力量。建议授奖项目完成人平均年龄为42岁,40岁以下的占44.67%,41?45岁的占18.77%,46?55岁的占29.9%,56岁以上的仅占6.66%,完成人梯次和年龄结构更加优化。一批中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初步构建起了科技奖励与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推进的良好局面。
2014年省科技厅制定了《关于改进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意见》,取得了较好的实施效果,主要是:
1、进一步拓宽申报推荐渠道。将驻鲁部属高校、部分中央驻鲁科研单位和央企等增加为推荐单位,解决了这些单位科研实力强、科研成果多但因渠道受限导致好成果不能申报的问题,促进了高水平创新成果的涌现。
2、提名推荐得到认可。省科学技术最高奖和自然科学奖试行高层次同行专家直接提名推荐办法。有2名省科学技术最高奖候选人选获得了专家提名推荐,其中有1人通过评审,业内对此持肯定态度。
3、取消推荐限额。首次实现申报参评不设限额,既改变了以往因限额而导致部分高质量项目报不出、个别低水平项目充数的现象,又打破了论资排辈的桎梏,为科研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环境,还杜绝了申报过程中权力寻租问题。在日前召开的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座谈会上,这一做法得到了国家奖励办的充分肯定和各省市的高度评价。
4、以转化应用为导向。明确不再将科技成果鉴定作为申报的必要条件,坚持成果的转化应用导向,注重实际效果,改变过多以论文数量决定项目质量高低的做法,有效遏制了科研中急功近利、浮躁的不良风气。在增加推荐单位、取消推荐限额情况下,推荐数量不升反降,推荐项目质量明显提升。
5、专家在奖励评审中发挥主导作用。调整了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人员组成,减少了职能部门人员,专家数量达到2/3以上。评审委员会人员全部由专家组成。推荐、评审各环节工作计划方案及措施等均由省科技奖励委员会审议后组织实施。
6、优化评审规则。一是调整评审组设置,突出科技奖励的学术性和专业性,解决评审组划分行业色彩过浓的问题。二是网络评审实行全盲管理模式,防止发生信息泄密。三是初评答辩评审邀请1/3以上省外专家参加,有效降低了专家评审中的人情因素影响。四是加强对高等级项目的审核,对专业组初评通过的最高奖和一等奖项目,在各奖种评审委员会和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两轮会议上又进行了现场答辩和电话答辩评审,确保评审结果获得更加广泛的共识。
7、强化全过程公开和监督。一是在坚持完善受理公示和评审委员会通过后公示制度基础上,增加了网评入围项目公示环节。二是主动邀请媒体、公众现场观摩网络评审专家遴选过程,加大了奖励评审的公众参与度。三是实现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对推荐评审进程、评审意见和评审结果的在线查询,增强了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四是在实行省科技奖励监督委员会和厅纪检组全过程监督基础上,邀请包括九三学社、致公党、工商联等党外人士,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内的社会监督员,到评审现场旁听,对评审过程、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予以全方位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