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12条政策为科技创新注入新动力
日期:2015年03月06日 广东省科技厅
在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之际,广东省政府重磅推出2015年1号文——《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粤府1号文”)。该文是全省关于促进科技创新迄今最具普惠性、引导性的文件,12条政策从创新券补助、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用地和财政补助,以及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和人才安居等方面,提出了多个在国内首次探索实施的重大创新政策,充分体现了广东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
广东省委、省政府充分认识到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早在去年6月就出台《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这是全国第一个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纲领性文件。随后,省委、省政府为了具体贯彻落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又抓紧制定“粤府1号文”,以更好地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作用,解决广东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重大核心问题。
“粤府1号文”经历了从起草、调研、座谈、研讨、修改到征求意见、部门协调的不断完善过程,广泛吸收了政产学研资等有关创新各方面的意见,所形成的12条意见每一条都是“点穴式”精准发力。副省长陈云贤表示,该文提出了多项改革创新措施,其中有一些改革措施在全国各省市力度最大、含金量最高。比如,允许科技企业孵化器房屋分割转让、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审政策。“粤府1号文”突出了解决瓶颈问题、核心问题的导向:针对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相对较少、服务能力较弱问题,提出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针对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政策缺位问题,提出扶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的财税等系列政策;针对科技成果转化率的问题,提出了激励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的松绑性政策,包括赋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自主处置权,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全部归单位自主分配,对成果转化的股权奖励可进行股权确认。
“粤府1号文”每一条政策规定都具可操作性,将有利于消除制约全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重大障碍。广东省还将配套一些具体操作流程采用实施细则,将于近期陆续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