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上;引进后全职回国工作。
(三)、薪酬待遇
以上各类引进人才按规定享受基本工资和校内工作津贴以外,同时享受以下待遇。
1、专项薪酬津贴:人民币5-50万元/年;
2、科研启动经费:人民币20-200万元;
3、购房补贴: 人民币50-100万元;
4、安家费: 人民币5-20万元;
5、学科建设经费:人民币100-1000万元。
学校结合学科发展规划及应聘者本人学术水平与发展潜能,通过与本人面谈,根据《江南大学高层次领军人才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组织评定。具体待遇以江南大学高层次领军人才待遇评定委员会最终评审结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