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进一步扎实推进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并加强对第一批全国粮食物流建设示范单位的指导和管理,不断提升粮食现代物流企业的发展水平。
三、按照《国家级粮食现代物流示范单位管理暂行办法》,我局对全国粮食物流建设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进行一次复核,对合格的示范单位予以确认保留,对不合格的撤销称号并摘牌。
四、第一批示范单位授牌事宜将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随后开展。第二批示范单位遴选工作将于2015年开展,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附件:第一批全国粮食现代物流建设示范单位名单.doc
国家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