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人才招聘公告
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通过资格初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人事处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
4、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5、2013年7月3日前,将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的电子公告栏公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同时公布资格复审和笔试时间、地点。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