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大田县公务员局2013年部分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
聘用的,招聘单位法人代表人与拟聘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经县公务员局办理相关手续。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新招聘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五年。
(九)新聘人员应在县公务员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